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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酒行业生产、流通行为《酒类监督管理条例》即将出台
点击:0 时间:2005-12-31

         长期以来,酒类产销中的诸多问题,促使行业高调呼唤“酒法”,如今已初具雏形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监督管理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看到,通篇体现了制订法规者为国家、为人民负责的精神。总则中指出,此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,维护国家利益、保护生产者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酒作为特殊商品,国家对酒类生产、流通和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酒类监督管理条例》中指出,凡是从事酒类生产、流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必须申领许可证后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。

        条例对申领许可证规定了必须具备的条件。《条例》中指出国务院设立国家酒类监督管理总局,监督管理和实现调控全国酒类的生产和流通,负责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,并领导全国各级酒类监督管理局。《条例》对于违规违法行为,也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,对生产、销售、储运假冒伪劣酒的最高可处5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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